2021-10-18 08:21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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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了解到,该部门发布《关于调整惠州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、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(征求意见稿)》,自11月1日起执行。《公告》称,个人(不包括个体工商户)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%,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.5%。同时,个人(包括个体工商户)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%。
(文章来源:财经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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